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 北京警察學院 委托,對“北京警察學院網絡安全基礎實驗室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報名。
項目名稱:北京警察學院網絡安全基礎實驗室設備項目
項目編號:HCZB-2014-BJ1324
采購人名稱:北京警察學院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南口鎮南澗路11號
采購聯系人:姜樹峰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89768365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18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程衛寬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63509799-840
采購用途:網絡安全基礎實驗室
采購預算:34.273222萬元
采購內容:網絡安全基礎實驗室設備采購
數量:一批
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具備系統集成叁級(含以上)資質;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內容及遞交要求:
1、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內容:
(1)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書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2)有效的企事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3)具備系統集成叁級(含以上)資質;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須包含遞交本項目申請資料、通過資格審查后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授權);
(5)申請人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或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說明:1)申請人須提供銀行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資信證明原件(成立一年內的公司可提交驗資證明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2)銀行資信證明應能說明該申請人與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正常,企業信譽良好等;
3)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存款證明無效。
(4)申請人逐月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申請人逐年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申請人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繳納稅收的繳納憑證復印件,繳納稅收的繳納憑證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申請人須提供此聲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6)申請人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2、資格預審申請資料遞交要求:
(1)申請人應按上述要求遞交申請資料,統一用A4紙編寫并裝訂成冊,須注明擬參加的項目名稱,由其法人授權代表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至報名地點;
(2)申請人遞交的申請資料應放置在檔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處應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的簽字及申請人公章;封皮上寫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申請人全稱、地址,并注明遞交截止時間以后時啟封字樣;
(3)申請人遞交申請資料時須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的申請人遞交的申請資料將不能參加資格預審;
(4)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其余證明文件須密封報送。
報名時間:2014年09月10日起至2014年09月15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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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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